福建省創新型企業是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知名品牌,具有良好的創新管理和文化,整體技術水平在同行業居于先進地位,在市場競爭中具有優勢和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創新型企業是創新型國家的基礎,而人才競爭是創新型企業競爭和生存的焦點。只有根據創新型企業的特點,針對性地實施人力資源開發戰略,才能增強企業的持續競爭能力,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進程。




認定創新型企業有哪些標準?
1、企業的運營總部、研發總部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部設在中國境內,且近三年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繳稅額和研發費用均占全部納稅額和全部研發費用的60%以上,產品增加值的60%以上源自中國境內
2、企業的主管業務和技術的發展重點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能源政策、環保政策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方向;
3、企業的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一般應該近三年連續盈利或研發費用占主營收入的60%以上;
創新型企業有哪些特征?
(1)有自主品牌,不是代工企業;
(2)有較強的研發實力,研發人數在30人以上;
(3)有較大的營業規模,年營業收入在8000萬元以上;
(4)有較好的成長性,年收入增長率在20%以上;
(5)有創新性,不是純模仿企業;
(6)有較好的市場地位,在行業或細分市場上居于前5位;
(7)主要通過內生方式實現增長,而不是依賴并購方式實現增長。
符合上述3個以上特征的企業,我們可以看成是創新型企業。